29. 决策权重的非理性逻辑:从阿莱斯悖论到四重模式
在面对不确定的复杂形势时,人类的系统 1 会自动对各种特征进行权衡。传统经济学认为,理性的决策者应当遵循预期原理(Expectation Principle),即决策的效用等于结果的价值乘以其发生的概率。然而,心理学研究表明,人们对结果的心理评估与客观概率之间存在巨大的偏差。这种偏差导致了人们在某些情况下会疯狂购买彩票,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愿意支付高昂的保费,甚至在面对巨额损失时选择孤注一掷。
一、 可能性效应与确定性效应:概率感知的扭曲
伯努利的理论假设人们根据结果可能性的加权平均值来做决策,但这无法解释人类对“极小概率”和“极大概率”的特殊反应。通过对比以下四种概率提升的情景,可以清晰地看到心理价值的非线性变化:
- A. 从 0 提升到 5%:这是从无到有的实质性改变,产生希望。
- B. 从 5% 提升到 10%:仅是数量上的翻倍。
- C. 从 60% 提升到 65%:普通的概率增加。
- D. 从 95% 提升到 100%:这是从不确定到确定的实质性改变,消除恐惧。
研究发现,情景 A 和 情景 D 的心理冲击远大于中间的线性变化,这引出了两个核心概念:
- 可能性效应(Possibility Effect):当概率从零变为微小时(如 0 到 5%),人们会赋予其不成比例的高权重。这解释了为什么有人愿意花超出预期价值的钱去买彩票,只为博取那个渺茫的大奖机会。
- 确定性效应(Certainty Effect):当结果接近确定时(如 95% 到 100%),人们会因极小的失败风险而产生巨大的焦虑。
假设你继承了 100 万美元,但有人提起诉讼,你有 95% 的胜诉率。此时一家风险调整公司出价 91 万美元 收购你的案件。
尽管 91 万美元 低于 95 万美元 的预期价值(少了 4 万美元),但大多数人会选择落袋为安,这就是确定性效应在起作用。
二、 阿莱斯悖论:挑战理性选择公理
1952 年,在巴黎举行的一次经济学大会上,诺贝尔奖得主莫里斯·阿莱斯(Maurice Allais)向在场的顶级经济学家(包括保罗·萨缪尔森、肯尼斯·阿罗、米尔顿·费里德曼等)提出了一组选择难题,即著名的阿莱斯悖论,揭示了即使是专家也难以逃脱心理偏差。
阿莱斯设计了如下两个问题:
问题 A:
- 61% 的概率赢得 52 万美元
- 63% 的概率赢得 50 万美元
问题 B:
- 98% 的概率赢得 52 万美元
- 100% 的概率赢得 50 万美元
大多数人在问题 A 中偏向左边(追求更高收益),在问题 B 中偏向右边(追求落袋为安)。这种选择违反了逻辑一致性,因为两个问题在数学本质上只是替换了部分概率球,但确定性效应使得人们在问题 B 中为了 2% 的确定性增量放弃了巨大的潜在收益。
三、 决策权重:对罕见事件的过度关注
前景理论(Prospect Theory)提出,决策权重(Decision Weight)并不等同于客观概率。人们对可能性的感知存在明显的偏差,特别是在极端概率区间:
- 低概率被高估:2% 的可能性对应 8.1 的决策权重(理性应为 2),这意味着罕见事件的影响力被放大了 4 倍。
- 高概率被低估:99% 的可能性对应 91.2 的决策权重,人们为了消除最后 1% 的不确定性,愿意支付巨大的代价。
- 中间概率不敏感:从 5% 到 95% 的巨大跨度中,决策权重的变化远小于概率本身的变化。
一项关于杀虫剂风险的调查直观地展示了这一点:
家长们愿意平均支付 2.38 美元 将中毒风险从 15/10000 降低到 5/10000。
但他们愿意支付 8.09 美元 将风险从 5/10000 降低到 0。
为了完全消除微小的剩余风险(从 5/10000 到 0),家长们愿意支付超过 3 倍 的价格。这表明,消除忧虑的心理价值远高于降低风险的实际数学价值。
四、 偏好的四重模式(The Fourfold Pattern)
基于价值函数和决策权重,前景理论总结出了人类决策的“四重模式”,这是理解非理性行为的核心框架:
- 左上角(高概率收益 -> 风险规避)
- 场景:95% 的概率赢得 1 万美元。
- 心态:害怕失望,愿意接受低于预期价值的确定性收益(如 9000 美元)。
- 案例:庭外和解中的原告,为了稳拿赔偿金而妥协。
- 左下角(低概率收益 -> 风险寻求)
- 场景:5% 的概率赢得 1 万美元。
- 心态:可能性效应带来的希望。
- 案例:购买彩票。人们看重的是“获胜的权利”和梦想,而非数学期望。
- 右下角(低概率损失 -> 风险规避)
- 场景:5% 的概率损失 1 万美元。
- 心态:对灾难的过度焦虑。
- 案例:购买保险。人们愿意支付高于预期损失的保费来买个心安。
- 右上角(高概率损失 -> 风险寻求)
- 场景:95% 的概率损失 1 万美元。
- 心态:极度痛苦,试图抓住一线生机。
- 案例:垂死挣扎的企业或赌徒。由于对必然损失的敏感度降低(损失 900 美元 和 1000 美元 痛感差异不大),加上对翻盘可能性的高估,人们往往拒绝止损,选择孤注一掷,最终导致更大的灾难。
五、 现实应用:法律诉讼与商业决策
四重模式在法律谈判中体现得淋漓尽致:
- 原告(高概率赢):处于风险规避状态,倾向于接受低于预期判决金额的庭外和解。
- 被告(高概率输):处于风险寻求状态,面临大概率的损失,他们往往不愿意接受和解,宁愿在法庭上搏一搏那微小的胜诉机会。
- 无意义诉讼:原告利用被告对小概率巨额损失的恐惧(风险规避,类似买保险),通过索赔达成和解,哪怕胜诉概率极低。
从长远来看,这种基于直觉的决策权重会带来高昂的代价。例如,若纽约市面临 200 起 胜诉率极低的案件,每案单独看可能为了避险而支付 10 万美元 和解(总计 2000 万美元);但若统一按概率理性决策(全部上庭),即便输掉 10 起 赔付 1000 万美元,总损失也仅为和解费用的一半。
结论:人类并非理性的统计学家。可能性效应让我们对微小的希望能产生巨大的冲动,确定性效应让我们为消除微小的恐惧付出高昂的代价。理解这些偏差,有助于我们在投资、保险和谈判中避免落入直觉的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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